本合約租賃期間自預定起始日至終止日止。乙方需於約定時間至指定地點取貨,並於終止日自行送至甲方地點歸還。乙方因個人因素提前歸還,未使用天數不予退款。
露營裝備租賃合約書
請詳細閱讀以下條款,匯款完成即代表合約生效
出租人:山海人企業社 (甲方)
承租人:(乙方,依實際租借人為準)
一、租賃期限與取還規範
二、預定生效與匯款程序
乙方需詳閱本合約全部條文,並匯款裝備總租金及總押金至甲方指定帳戶。匯款完成經甲方確認後合約即生效。預定成功以先完成匯款者為準,甲方有權拒絕未完成匯款之租借申請。
三、裝備所有權與保管義務
租賃期間裝備及配件所有權仍歸甲方。乙方應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保管及維護,禁止轉租、出賣、質押或讓與。收到裝備當日如有疑慮應立即反應,未提出視同乙方已確認並完成驗收。
四、損壞賠償與遺失處理
- 配件遺失:甲方將由乙方之總押金內扣除相關費用。
- 裝備損壞:由甲方送至原廠評估維修費並自押金扣除,不足部分乙方需補足。
- 無法維修:若損壞嚴重導致無法修復,乙方需以市場原價購回。
五、特殊清潔費用規範
若歸還裝備有以下情形,甲方將收取 NT$ 2,000 之清潔費(或自押金中扣除):
- 裝備附著菸味、油煙味。
- 帳篷內有寵物毛髮、腳印、糞便。
- 裝備附著大量泥沙或嚴重浸濕於泥水中。
六、解約退費規則
| 解約通知日 (距租借日) | 退還租金比例 |
|---|---|
| 14日前 | 100% |
| 10 - 13日前 | 70% |
| 7 - 9日前 | 50% |
| 4 - 6日前 | 40% |
| 2 - 3日前 | 30% |
| 1日前 | 20% |
| 當日 | 不予退還 |
※ 特別假期 (連假/跨年/農曆年) 需於10日前通知,10日內取消恕不退款。
七、天災不可抗力因素
如遇颱風、天災等因素,經政府公告停止上班上課後可免費延期。在政府正式公告前取消,則視為一般取消並依上述退費規則辦理。
八、使用限制與免責聲明
裝備僅供營區露營使用。擅自用於登山、野營、溯溪等將收取 NT$ 2,000 清潔費。使用過程中產生之任何意外事故(受傷、死亡等),甲方不負任何法律賠償責任,建議乙方自行投保。